9月25日,重庆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,自今年11月1日起,在全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内,禁止国一及以下(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)非道路机动机械使用。如果违规上路,最高将处5000元罚款。
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用于非道路上,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、可运输的工业设备以及不以道路客运或货运为目的的车辆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、推土机、挖掘机、打桩机、铲车、压路机、沥青摊铺机、叉车、旋挖机、混凝土输送泵等多种机械类型。
主城的许多地方街道11月1日起禁止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。
责任编辑:张琪琦